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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6-11 11: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74| 评论: 0

摘要: 源汇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为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教体局制定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 ...

源汇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为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教体局制定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积极与本校法制副校长沟通,本学期学生离校前要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

2.注意留存有关档案资料,规范存档。

 

附件: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 

                             2018611

附件

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教基〔201821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

狠抓落实,促进我区教育系统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教体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公开电话:0395—2388913。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按照《关于印发源汇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教体办〔201827号)职责分工,落实教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的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做到齐抓共管。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各单位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各单位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学校要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教体局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

以上六项内容,教体局在7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的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随时掌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前向教体局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并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督导问责。区教育督导室将于8月上旬对辖区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并相应建立学生欺凌事件督办制度。

(三)评估总结。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95日前向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上报学生欺凌防治落实行动总结,同时报送活动开展的有关图片(图片下方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四)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接受公众监督,并报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源汇区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源汇区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耿劲松    副局长、科协主席

    成员:王志波    办公室主任

                人事科科长

          王晓红    职成教师训科科长

          王风玲    基础教育科科长

          李文胜    督导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区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公开电话:0395—238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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