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 河 市 教 育 局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 “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7日
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 “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漯河”建设,根据《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18〕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推进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阳光三权”为核心,提高“阳光漯河”建设层次,拓宽建设内涵和范围,实现党务、政务、民生等方面公开和监督全覆盖。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对接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着重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动“阳光漯河”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着重以人民为中心,建设“阳光教育”,打造重点教育领域各环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公开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工作标准,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予以公开。 ——真实公正原则。公开公布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假公开,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注重实效原则。立足当前“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把便民利企、群众满意作为“阳光漯河”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基本标尺,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利长远。 ——便于监督原则。各领域公开内容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阳光漯河”建设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以“阳光三权”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阳光漯河”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建设,突出建设“阳光教育”,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全面实现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市政务云迁移。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阳光政务”建设。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公开承办科室、责任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中层岗位监督水平。要切实加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力度,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建立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在线办件监察、办件量通报和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服务“一次办妥”,明确“一次办妥”事项清单,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推进所有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阳光党务”建设。由党办负责牵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和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全面公开,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认真梳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组织履职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反腐败案件信息、干部选拔任用信息等内容,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有效衔接联动,分类实施,有序开展,务求实效。 (三)建设“阳光教育”。由“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按照《漯河市“阳光民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漯阳光建办〔2018〕10号)要求,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做好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围绕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公开师德考核、师资配备、教育收费、划片招生、学生资助、学校食堂、学校基建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初步实现各环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公开,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逐部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工作推进。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总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参谋建议、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阳光漯河”建设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直教育系统“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将“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确保“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直教育系统各主责部门、监督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强化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情况的跟踪问效。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工作严重滞后和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欺上瞒下的,除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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