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文件
漯教〔2018〕57号 各县区教体科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资格认定 只有连续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读、具有原始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具有该校的分配生资格,凡中途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均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二、名额分配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学校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应届生数量,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重点倾斜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 三、录取办法 “分配生”录取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在所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学校所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该校未用完名额,剩余名额则作废。 市区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未用完的名额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仍然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第二次统招录取。 四、市属初中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过的学籍辅号(下简称“市学号”)从小到大以EXCEL形式(附表2)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时通过QQ上报电子文档。审查通过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导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审查时间:6月14日上午:市实验中学、二中、三中、五中,十中。下午:外语中学、十一中、十五中、育才学校、格瑞特初级中学、宇华实验学校。 一次审核结束,逾期不再审核。 审查通过的分配生名单需在初中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体科局和各初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分配生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坚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或者工作敷衍对考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不但要追究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相关领导也要一并追究。 2.各县区具体分配方案、审查办法和审查时间由各县区具体负责。各区分配生分配指标由市教育局统一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舞阳县和临颍县分配生分配指标需在6月25日前自行系统设置。
附件:1.各区及市属初中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2.市属学校分配生审核表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各区及市属初中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漯河市属初中分配生审核表
学校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漯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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