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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教育”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4-11 10:07| 发布者: lihui| 查看: 6685| 评论: 0

摘要: 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现将《全市教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教育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43         

 

全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教育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化阳光漯河建设的总体部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阳光教育建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为动力,以打造阳光教育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中小学阳光从教全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重点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予以通报和曝光,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全面实行中小学阳光收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做到先公示后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私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教辅材料征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要将教育主管部门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名称、出版单位等通过学校公示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行为。

(三)全面实施中小学阳光职评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教师晋升职称推荐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职称政策公开、空岗情况公开、申报人业绩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表现逐一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全面推行各学校阳光资助全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资助公示制度,要通过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在公示中要按照上级规定,要切实做到保护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传播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宣传资助政策,实现资助政策入村到户、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全面打造中小学阳光食堂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定期公开制度。学校食堂必须设置财务收支公示栏,财务收支要日清月结,月末公开,做到三公开,即学校食堂原料采购情况公开;饭菜价格公开;食堂财务收支公开。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定期检查、反馈、座谈等形式,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及管理进行监督。

(六)全面打造学校基建阳光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和房屋修缮工程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大宗物品和大额服务项目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要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公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采购,在采购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透明,采购的物品种类、数量等必须公开公示。

三、公开要求

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以阳光漯河网、漯河教育网以及政府指定的新闻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各级各类学校以学校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学校公开栏、家长会、宣传资料等形式实施公开或告知,并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规范。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把深入推进阳光教育建设作为贯彻落实阳光漯河建设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有关推进阳光教育建设的实施方案,于2018412日前报市教育局阳光教育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重视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阳光教育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以及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成效,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完善措施,创新工作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认真细化本方案中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尽快建立完善的党务政务校务公开体系,不断推进阳光教育的深入开展。要对接阳光漯河网服务平台,开辟阳光教育网上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利用网上服务平台,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结合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有效解决教育系统基层存在的微腐败问题,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五)加强监督,注重考核

各县区要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教育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要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阳光教育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各学校推进阳光教育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推进阳光教育建设工作总结,于20181221日前报市教育局阳光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赵启申;联系电话:03955607069;邮箱:lhjwpz9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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