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教电教〔2015〕250号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十届网络创新作文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西城区教育办,市直各中小学: 近年来,我市举办的网络创新作文大赛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激发了中小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写作的兴趣,也进一步强化了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促进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举办第十届网络创新作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大赛分为小学组、初中语文组、高中语文组、初中英语组、高中英语组五个组别; 2.参赛作品为学生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教育成果设计出精美的版面。凡抄袭、剽窃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体裁不限,小学组四年级以下不限字数,小学组四年级以上字数要求在400字以上,初中语文组、高中语文组字数要求在800字以上; 4.英语作文要求:题目公布在大赛专题页面。 三、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学生自愿的方式参赛,为了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基于 “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新媒体环境,今年的大赛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投稿及评选,具体参赛办法:登陆漯河教育网(http://www.lhjy.net),进入2015年第十届网络创新作文大赛专题,下载“乐教乐学”客户端,每位参赛学生利用学校分配的“乐教乐学”账号登录后,提交参赛作品(支持手机拍照)。整个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截稿日期 2015年10月31日。 五、作品评选 1.学校初评。11月1日—11月20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评,请辅导老师登陆漯河教育网(http://www.lhjy.net)第十届网络创新作文大赛专题,进入“乐教乐学”平台活动页面,选择班级的学生作品,然后按要求点击“晋级”按钮,此学生的作文将晋级下一个阶段的评选(晋级学生作品数量不超过10篇,请务必保证作品的质量和原创性,否则将影响后续辅导教师的评选)。 2.评委终评。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在学校推荐作品的基础上分小学组、初中语文组、高中语文组、初中英语组、高中英语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学生获奖情况将由大赛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教师所辅导的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辅导教师,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4.根据县区(学校)组织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 5.评委从全市语文和英语骨干教师中随机抽取产生。 6.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制作电子书籍,在漯河教育网(http://www.lhjy.net)发布。 7.10月1日—10月31日,每周通过漯河教育网公布各学校参赛情况,并评出每周人气奖(按点击率和评论数量),由作文大赛平台统计。 六、培训安排 今年由于采用了新媒体手段,凡参赛的学校,需在活动前参加基于平台管理和使用的培训,以便向参赛学生分配参赛帐号,具体安排为: 9月9日召开市直学校及县区管理员培训会,开通参赛学校的管理员账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辉 电 话:3163123 地 址:漯河市黄山路支一路31号市电教仪器馆三楼网络中心 2015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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